loading ...
loading...

2007-10-31 | 华为出台新政是为了对更多的员工负责

分享

    最近,华为传出消息,公司所有工作满八年的员工,在2008年元旦之前,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,即先“主动辞职”、再“竞业上岗”,重新与公司签订1-3年的劳动合同。华为此举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。作为一家拥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,一贯秉承低调的华为和上任20余年没有公开接受一次媒体采访的任正非或许没有预料到,华为发生的每一个事件都会在业界产生如此巨大的反响。

    乍一看这条消息,笔者心里有些犯凉,因为对于华为这样的企业笔者从心底里是十分敬重的,作为一家没有多少背景的企业,华为的成长不可谓不艰难,华为的成就不可谓不辉煌。对于这样一个拥有着强大实力的企业来说,推出这样的举措似乎不够人性化,似乎有些“绝情”。不过,仔细看过了相关的报道,并做了细致的思考,感觉对于华为这样的作法实际上是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负责,是对更多的员工负责。

    目前,行业内的竞争用惨烈来形象似乎并不为过。各大国外企业纷纷合并,裁员声不绝于耳。在人们看来,企业经营状态不好所进行的裁员是正常的,是可以理解的,而像华为这样未雨绸缪,提前对现在员工进行优化的作法却是不正常的。其实,细细想来,如果真的是因为巨大的人员包袱使华为无法负重前行,那么几年后的裁员不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吗?所谓“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”,有些事情看得长远一些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
    何况,与其它一些企业的裁员作法相比,华为此举有两点过人之处。其一,此次华为开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远远高于《劳动合同法》所规定的条件,具有极大的吸引力。华为不仅按照职工连续工作年限支付补偿费用,而且还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;不仅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,而且还支付企业职工上年度奖金月平均分摊数额。其二,解除劳动合同之后,所有离职员工均可以通过竞争再度上岗,重新回到工作岗位,在此期间他们在公司虚拟的受限制股份仍然保留。这表明,虽然华为与员工暂时解除了劳动合同,但是仍然与员工保持股权关系。这样的作法显然比简单的裁员更负责任。

    客观地讲,华为是一家企业,企业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,就要是不断地实现超越和发展。况且,面对当前的市场形势,华为还承受着巨大的竞争压力。新劳动法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,但在现有国情下,新劳动法“十四条”中的规定也会给像华为这样的创新型公司带来过重的企业责任压力。

    从眼前看,华为的作法可能难以得到人们的充分理解,但是从长远看,华为此举可谓明智,是对企业本身和更多的员工负责任的作法。

分享 分享 |  评论 (7) |  阅读 (?)  |  固定链接 |  类别 (最新评论) |  发表于 11:31
搜狐博客温馨提示: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。请勿轻信留言、评论中的中奖信息,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,谨防受骗!识别更多网络骗术,请 点击查看详情
正在读取评论信息...
您还未登录,只能匿名发表评论。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。
 
  *中国人爱国心,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>>
表  情:
加载中...
回复通知: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